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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2026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临床护士和护理管理者的通知

信息来源:苏州市护理学会日期:2026-05-13作者:苏小护浏览次数:4

各相关单位:

为加强护士队伍建设,激发护士工作热情,推进全市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深入持续开展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苏州市2026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临床护士和护理管理者推荐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范围

本市卫生健康系统的注册护士且为苏州市护理学会会员。

二、推荐标准

(一)临床护士推荐标准
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,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现象。

2.热爱护理工作,具备高度的责任感,良好的服务意识,对职业的内涵有深刻认知,热心为患者服务,平等待人,尊重患者,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护患关系。

3.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3年以上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,为患者提供安全、专业的护理服务,受患者好评。

4.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,在岗位上表现出崇高道德风尚和职业素养。

5.近三年获评过市级荣誉称号的护士原则上不参加本年度推荐。

(二)护理管理者推荐标准

1.从事护理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护理管理者,业务能力突出,能够解决护理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。

2.熟悉护理管理业务,持续推进和改进本辖区、本单位或本科室护理管理工作,所带领的单位或科室的护理工作成绩表现优秀。

3.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,所在团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成绩突出。

三、评选方法

(一)由各单位根据推荐标准,通过自下而上推荐产生。医院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推荐人员,各县市、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后上报苏州市护理学会(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)。

(二)经初评合格人员,填写苏州市护理学会“工作表现突出临床护士”“工作表现突出护理管理者”推荐登记表(附件2-3),附交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介绍及1张着护士工作服的彩色证件照(JPG格式、大小1MB以上),于4月27日前将“个人事迹介绍、照片”电子档及盖章后的书面登记表,报送至苏州市护理学会(苏大各附属医院及各市属医院直接报送,其余医疗机构由各地汇总后统一报送)。

(三)推荐单位和各县市、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推荐人员的情况进行把关并负责,苏州市护理学会将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优秀人员进行审核。


联系人:钮美娥、蔡建政;

电话:67975505;邮箱:szshlxh@163.com。



附件:关于推荐2026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临床护士和护理管理者的通知.pdf

附件1:推荐名额分配表.doc

附件2:苏州市护理学会“工作表现突出护士”登记表.doc

附件3:苏州市护理学会“工作表现突出护理管理者”登记表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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